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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七章 逼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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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广眼下的局面十分稳定,经济发展欣欣向荣,百姓生活水平正以看得见的速度提高,他可不想在这时候闹出什么内乱来。

于是,不知不觉中居住在两广的回民惊讶发现,他们生活的环境一下子和善起来,之前与他们争锋相对的汉民突然变得老实了,而可恶的官府在判案时,也没做得像之前那般过分。

他们不知道这是怎么了,还担心了一阵子生怕这是汉人和官府的阴谋。不过时间一长他们就放下了这种担心,慢慢适应周围改善的生活环境,心中的怨气尤在却不似之前那般浓烈。

而且两广此时发展日新月异,经济局势更是蒸蒸日上,所有官民百姓都全身心投入赚钱大业之中,没多少人有心情和精力摆弄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也间接替官府消弭了不少可能的矛盾冲突。

随着与左宗棠的频繁书信往来,通过左宗棠的关系吴可知道更多陕甘回民叛乱的内情,越是如此他的心情也越发沉重。

心中有了想法,吴可立即派人调查,结果让他很不高兴。

居住于两广地区的回民数量并不是很多却也不在少数,十来万数量却是有的,

跟陕甘回民遭遇到的情况差不多,散居于两广地区的回民也受到官府还有闽江双重苛待,回汉以及回民与官府之间的关系极为紧张,至于没闹出什么乱子来,主要还是因为回民数量太少的缘故。

虽然心中有些不爽,同时也很担心陕甘的回民叛乱风潮波及到两广,让他对居住在两广的回民有所防范,但是有些规定成俗的东西不是他想干涉就能干涉得了的,回汉之间的矛盾不是两句好话便能消弭于无形的。

一些官员总是希望把歧视性的法规扩广到更大的范围,例如朝廷原本规定在回民结伙持械行窃案中,案犯不得存留养亲,回民结伙斗殴中一般人犯是可以申报存留养亲的。道光六年(186年)陕西巡抚在审理回民糜锡等共殴致人身死一案时,拟将从犯回民糜虫受儿充军,虽其亲老丁单,不得存留养亲,连刑都都觉得此举过于严厉,“回民结伙共殴拟军之犯,本不在不准留养之例,且回民结伙共殴拟军之例;原系因该回民等犷悍成风,动辄争殴,故罪较凡斗加重,并非罪大情重,法无可逭之犯”,因而否决了陕抚的建议,应准予糜虫受儿存留养亲。

陕甘回民叛乱,少不了当地团练武装的‘贡献’!

朝廷摆明了的歧视性政策,以及回汉两族之间不公平的待遇,使得地方民团武装面对回民时无比嚣张霸道。团练的肆意妄为抢,劫杀人,是激起回民叛乱的重要原因。

同治元年,“圣山砍竹”事件后,团练无赖到秦家村放火抢,劫杀人。导致当时华州、华阴两县回民大举叛乱。

在实际生活中,官府偏袒汉民,欺压回民的事屡见不鲜,一些汉族士大夫也颇有感慨,“向来地方官偏袒汉民,凡争讼斗殴,无论曲直,皆抑压回民”,“官吏既袒汉民,又以回之易与也。辄任意出入其法,回众杀汉者抵死,汉杀回者,令偿敛银二十四两”,最后连紫禁城里的皇帝也不得不承认这一事实:“该回民等久隶中华,同受国家覆育之恩,含毛贱士二百余年,其间登仕版者,亦复不少,岂无天良?何至甘为叛逆?推原其故,始则由地方官办理不善,遇有互斗等事,未能持平办妥,以致仇衅日深。”

严酷的法律再加上不公正的司法,回民的生活如雪加霜,认识到这一也就不难解释各地回民频频叛乱的原因了。

这样的情况不仅在陕甘地区普遍存在,于两广的回族居民也是同样如此,只不过两广地区的回民数量实在太少,根本就掀不起任何风浪,这才没闹出什么乱子来,不然有吴可头疼的时候。

尽管如此,吴可也不敢大意,吩咐地方官府严密监视当地回民,同时要求他们不要对回民太过苛刻,免得过犹不及引起乱子。

他不得不心,这段时间大清境内回民实在太过活跃,陕甘回民叛乱引起的乱子甚至惊动了朝廷,云南回民也不肯清闲,跟新任云贵总督劳崇光打得热火朝天不可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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