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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第162章 大将功名万马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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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辰笑了说:“顾师父多让汉辰练颜字。说是少年轻狂,血气未定,难免浮躁,尤其在这字上就更不能走步未稳先求跑。先时在军校,曾一度喜欢赵孟頫的字,后被七叔发觉,大发雷霆。都不等顾师父斥责,他就把汉辰的手心都打肿了。”

“历史上对赵字鄙薄的胜于赞许。清代傅青主说‘作字先作人’,他最鄙薄赵子昂的为人,所以看赵字也觉得流于浅薄。赵子昂堂堂宋室王孙,太祖赵匡胤十一代孙,居然去给灭了大宋的元世祖忽必烈称臣,还极尽阿谀奉承的写了那让人赞骂不是的宫门春联‘日月光天德;山河壮帝居’,用以投其所好讨忽必烈的欢心。中国人看‘骨气’比什么都重,历来信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纵是他赵子昂文采风流,书法神彩飘逸,尽得魏晋风流遗韵,又让世人怎么喜欢得起来?所以世人多讥讽赵字里满溢了奴颜媚骨;反不如颜鲁公不畏反贼,大义凛然,他的书法也如其人,沉重雄毅,成为后世子弟的楷模。”

汉辰仔细品位着于远骥的话,知道于远骥在才学方面绝对不比顾师父逊色,但今天于远骥的话语似乎在暗示他什么道理。

“人同此心。远骥生平最是鄙薄那些见利忘义,背主求荣的小人。”

汉辰听了这话,心里一惊,于司令话有所指。汉辰沉吟片刻说:“于司令,汉辰有个不情之请。求于司令务必答应汉辰。”

流枫阁,昔日七爷杨焕雄独占的楼阁已经住进了于远骥这个从北平远来的神秘客人。

此时,于远骥依然是一袭长衫飘逸,背了手饶有兴致的观赏杨汉辰泼墨挥毫,遒劲的行草跃然纸上:

“美人颜色千丝发; 大将功名万马蹄。”

于远骥朗然发笑:“明瀚,怎么想起这副对联?”

“因为喜欢,所以提笔就自然想到。”汉辰望向于远骥的眼神中都流露着钦佩。一副精炼的对联,凝聚了多少男儿追溯一世的梦想。

于远骥高挑了眼,目光停留在汉辰面颊上:“别再叫我于司令,于某如今一介布衣。我知道你要求什么,只是有句古话‘自作孽,不可活’。你别为他枉费口舌了。”

汉辰沉默无语,忽然撩衣跪倒。

于远骥嘴角挂着淡笑:“我那时十五、六岁的年纪,投军报国无门、落魄江湖,川资用尽便穷困潦倒在一家小店,堂堂秀才只得靠在旅店门口卖字为生。一天一位军官路过我桌前,他对我说,‘都在传说悦福客栈来了个才高八斗的秀才,原来是个小家伙。看你的字还不错,就考考你以本将为题做副对联吧。’。我那时何等的少年轻狂,直怕被人小觑了,就瞟了他一眼,提笔作下这‘美人颜色千丝发; 大将功名万马蹄。’的对子,孤傲的对他说‘看你个当兵的也还知道附庸风雅,这副对子就送你了。’”

于远骥的目光中满是对昔日时光的留恋。

“后来,店掌柜来了,见了那位军爷就连连磕头,我才知道被我奚落的竟然是袁大帅身边的红人秦瑞林都统。就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被胆小怕事的店掌柜赶出了旅店,饥寒交迫的晕倒在街面上。等我醒来的时候,我的头枕在秦大哥的腿上,而就此被秦大哥收到了麾下,有了这段不解之缘。”

“小于叔十三岁中秀才,人称神童。师父和家父常常对于叔的文采赞不绝口。”

“好汉不提当年勇。”于远骥调转话题:“明瀚,其实你该练练魏碑,魄力雄强、外方内圆、点画峻利。怕是极随你规矩刚正、侠骨柔肠的性子。人说观字如观人。比如我,写汉隶就不顺手,定然是要写些‘张癫素狂’的章草才应了我这不羁的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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